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人力资源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 诚聘英才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所属企业 2019年公开招聘方案 (调整计划)
发布日期:2019-04-17        阅读:

 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隶属于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其所属企业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天津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天津市津勘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甲级测绘、甲级地质勘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勘查/甲级施工、乙级建筑设计等资质。
1986年成立至今,形成了工程勘察、地基基础施工、岩土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测量、土工测试、工程检测和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建筑设计等一体化勘测服务体系,完成超高层、大型涉外工程、国家和部、市级重点工程近千项,屡获各级各类优秀工程成果奖项近百项,获评“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首批诚信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地质勘查功勋单位”、“国土资源系统功勋集体”、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南开区20强科技企业、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2019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具有工作经历的专技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3. 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年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表1《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所属企业2019年招聘需求表(调整计划)》。
(需求专业及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土木工程、岩土工程专业1名;社会在职人员,水工环、勘察技术与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2名、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2名。)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5日在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http://www.tjdky.com公布,公布时间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5天,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4月30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下午16点30分。应聘人员需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填写《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并将报名表、应聘诚信承诺书、本人简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jdkyhr@163.com。邮件内图片以jpg格式存储,报名表及简历均以word文件存储。邮件以压缩包形式传送,邮件标题均已“姓名+报考专业(或资格)”形式标注。应聘人员在非报名期限内报名或在报名期限内的申报材料中未明确标注报考专业和岗位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该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自报名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网上审核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7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备案,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招聘岗位数与网上审核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根据规定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笔试、面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除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测绘师执业职格的直接进入面试外,其余人员进入笔试。
参加笔试时需携带纸质报名资料核查备案。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专业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将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主要形式为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要求时间到达考场,遵守面试规定,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担付。

八、考察
通过多方面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备案及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上级备案后,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职工待遇。

十一、其他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版权所有: ©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0725号-1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电话:(022)23688434    传真:(022)23688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