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3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8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1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职能定位包括:①承担国家和天津市下达的国土资源大调查及其他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勘查任务,承担我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的综合勘查、评价与研究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建设前期工程地质勘查工作;②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与治理工作,为我市地质灾害预警、防治、危机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③承担浅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等水资源勘查、研究与论证工作,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水文地质资料;④承担公益性基础性地质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研发、数据库建设、地质地理图编制和工程测量等工作;⑤承担我市地质信息工程建设、地质资料开发利用工作,为社会提供地质信息服务;⑥承担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施工工作。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内设9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4.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1,335,247.52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801,846.84元,下降7.15%,主要原因是:专业地质技术服务事业收入减少。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2,182,575.17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7,801,846.84元,主要原因是:专业地质技术服务事业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21,000.00元,占61.19%;事业收入39,651,242.00元,占38.80%;其他收入10,333.17元,占0.01%;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835,708.44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4,459,215.03元,主要原因是:专业地质技术服务事业收入减少的同时支出也一并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1,835,708.44元,占100.00%;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2,521,000.00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24,000.00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人员动态调整追加经费预算。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2,521,0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39%,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3,224,000.00元,增长5.44%,主要原因是:人员动态调整追加经费预算。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21,000.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1,000.00元,占12.80%;卫生健康支出2,572,000.00元,占4.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1,948,000.00元,占83.09%。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9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2,52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33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33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6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39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94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人员经费。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2,521,000.00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3,224,0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动态调整追加经费预算。其中:
人员经费62,521,00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0.00元。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三公”经费。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0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日常公务出行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项目支出,无需开展绩效自评。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