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从事与区域和项目投资决策、建设条件相关的审批事项的专业化工程咨询。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验收、水资源论证、洪水影响评价、防洪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对建设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现有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分析,做出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加剧和自身遭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为工程建设及早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和建议,并对建设用地适宜性进行评价,以达到该建设项目安全运行的目的。
土壤污染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等途径收集场地相关信息,结合所获得的信息,分析识别场地内潜在污染物类型。通过对场地内土壤、地下水、底泥等的采样监测,调查场地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染,确定污染物类型、污染特征、污染程度及范围,为场地掌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提供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预测和评价建设项目对于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制定跟踪监测计划,提出科学合理的污染防控措施及建议,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依据《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调查拟建项目用地范围及其周边地区矿业权的设置情况,查明拟建用地压覆的重要矿产资源,尽量避免或减少因工程建设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给国家造成资源和经济损失,统筹兼顾工程建设与资源保护、开发的关系,评述选址的合理性。
水资源论证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对于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开展水资源论证。分析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取用水合理性、取水和退水影响等,提出切实可行的节水和保护措施,为水资源行政部门进行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生态影响论证
依据《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规定的通知》,占用永久性生态区域的生态保护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民生保障项目,要开展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天津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通过对项目所在地的调查走访等,评估预测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矛盾、防范风险,从源头上预防不稳定事端的发生,确保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验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在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工程建设和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并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为预防和治理生产建设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提供依据。
洪水影响评价和防洪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价,提出防御措施;对涉河(或湖泊、水库、蓄滞洪区)建筑物对防洪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为保障建设工程安全和行洪安全提供依据。
代表性工程
蓟州区经济开发区、静海经济开发区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武清区东蒲洼片区、滨海科技园神州大道与中心庄路交口地块等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天津宝坻北申庄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国网天津蓟州煤改电南庄户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等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中科曙光天津产业基地二期工程、禄恒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梅江公园工程项目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监测验收,海河大观三期、天津御景嘉园御景大厦项目、中科曙光天津产业基地二期工程基坑水资源论证,团山子梨园体育运动项目洪水风险分析评价、西青区大寺镇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防洪评价,马营公路西延线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论证,中日(天津)地方合作发展示范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设项目道路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