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隶属于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其所属企业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天津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天津市津勘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甲级测绘、甲级地质勘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勘查/甲级施工、乙级建筑设计等资质。
1986年成立至今,形成了工程勘察、地基基础施工、岩土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测量、土工测试、工程检测和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建筑设计等一体化勘测服务体系,完成超高层、大型涉外工程、国家和部、市级重点工程近千项,屡获各级各类优秀工程成果奖项近百项,获评“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首批诚信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地质勘查功勋单位”、“国土资源系统功勋集体”、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南开区20强科技企业、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型企业”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4. 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年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2021年度人才需求计划表(企业编)》。
招聘条件所要求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 日。
本方案应届生是指2021届(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待。其中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1年3月15日-4月2日,在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公众号公布需求岗位,公布时间15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招聘信息公布后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14日。应聘人员需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1)填写《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本人简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内图片以jpg格式存储,报名表及简历均以word文件存储。邮件以压缩包形式传送,邮件标题均已“姓名+报考专业+报考岗位”形式标注。应聘人员在非报名期限内报名或在报名期限内的申报材料中未明确标注报考专业和岗位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该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自报名截止日起3个工作日(4月19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审核结果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岗位数与网上审核合格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低于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六、笔试、面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时需携带纸质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查备案。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专业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网站、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公众号公布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及地点将根据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后以及直接进入面试人员,按每个招聘岗位1:3的比例进行面试。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形式为考官提问,考生现场作答。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要求时间到达考场,遵守面试规定,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直接面试人员的成绩即为总成绩),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为先),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担负。(预计7天出结果)
八、考察
通过多方面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备案及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招聘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上级备案后,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企业职工待遇。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考人员必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公示期结束1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报到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无合理原因逾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到时应提供应聘岗位所需各类证书原件(执业资格类证书应满足聘用单位注册需求),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考察或者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如受到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招聘方案发布网站,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同时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将短信通知。
(六)请报考人员务必遵守有关防疫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信息填报等工作。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 附件 — —
1.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所属企业2021年社会招聘需求表
2. 天津市第二地质勘探大队所属企业招聘人员报名表
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2-23698401
13821430978
邮箱:tjdkyhr@163.com或者tjdkrs@tj.gov.cn